审 计 结 果 公 告
(2013年第1号总第15号)
2012年下半年我处根据党委的决定,组成审计组于9月集中精力完成了对2位同志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。
并完成了后勤处、基建处、院长办公室等部门申报的78项基建维修工程的审计,送审总金额15885863.16元,审定总金额13934911.72元,审减总金额1948251.2元,平均审减率12.26%。
根据《泸州医学院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》,为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,增强全院经济责任意识,推进校务信息公开,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,现将2012年下半年审计完成的基建维修工程及采购项目情况公告如下(见附表)。
审 计 处
2013年3月6日